上市公司股票是股份吗?
根据《证券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为 A 股、B 股和 H 股,其中A 股以人民币计价,B 股以外币计价,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而通过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直接融资所发行的证券统一被称为公司债券。在本质上,这些股票都属于公司债券的范畴。 (一) A 股 A 股的发行主体是依法设立且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从法律性质上讲,A股属于有价证券之一;从市场属性上看,目前的A股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总称。
目前,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有 A 股与 B 股之分. 采用全额交易方式时,当日买入当日卖出,不论是否同一交易日申购,也不论是否有价格波动,投资者实际交纳的资金总额等于认购的总金额减去退款资金总额;如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则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将投资者交纳的资金依次分配到各认购方。 (二) B 股 B 股的发
布主体是我国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从法律性质上讲,B 股也是公司债券的一种形式;但从其发行对象和使用范围上看,B 股又具有可转让性以及可以抵押贷款等特征,因而与 A 股相比,B 股更多地体现出流通债的属性。 B 股的市场结构与 A 股大致相同,但交易的货币单位为外汇,即外币。对于不具备外汇买卖资格或不愿承担外汇风险的个人投资者来说,是无法参与 B 股的买卖的。所以,B 股的实际成交量要比 A 股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