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阳台不算吗?

甘杰友甘杰友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题目太大了,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多个规定以及各地政策的不同做法; 1.《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021年修改了原规定的“青苗补偿费”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2.根据第59条、60条的规定,省级政府有权制定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因此,你首先需要弄清所在省市是否有制定具体的征用土地方案。如果没有制定,则适用该省制定的有关标准或参照同类地区类似土地的补偿数额确定;如果有制定,则需要依据该标准或者参考公布的地区土地区片价来确定;如果制定的标准明显不合理,你可以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政府提出意见予以纠正。 如果当地有制定相应的标准,还需要知道具体阳台是否被计算在内; 根据你的描述,应当是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造成的。所以建议你和当地政府协商解决,实在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维权。

3.关于违建的问题,需要明确是否属于村民未经批准所建、是否占用基本农田、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违章建筑等问题而定。如果是违法建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予补偿。

另外,我注意到题主说是“拆迁方案”,那可能题主所指的应该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吧! 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相关的配套文件等,其中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也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第17条第1款明确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应当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应当按过渡期限给付;逾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按照逾期日期支付违约金等等。 而对于阳台上种植的树木、花草和花卉等的补偿,也是应当给予的。 第21条还规定对被征收人提供的用于居住房屋的装饰装修的费用也应作补偿,并且由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一是给予补偿后由征收人委托承租人按照原有标准自行装修;二是给予补偿后再由征收人安排装修。 至于如何认定“阳台”,我想以一般人的认知即可知晓。当然,如果认为“阳台”不属于房屋,那么也不应该获得补偿。

濮阳欣颖濮阳欣颖优质答主

这要看当地的政策了,我们这边是不算的,但你可以自己把它给封闭起来啊

1. 首先你得有房子,这是你的私有财产。

2. 其次你要证明你那个阳台不是违章建筑(比如没有经过审批就建的)

3、最后就是按照补偿办法来对你进行补偿了。

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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