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阳光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的概念源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根据《基金法》规定,通过非证券交易所内部挂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的私募机构为“阳光私募基金”(英文简称:Sunny Pneumo) 。 “阳光私募”就是向合格的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标的进行投资运作的一种私募资管业务。它有两个必备要素:一是“定向”二是“私募”。其中,定向上限100人且每人购买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私募则是严格限制在少数特定人群,不能公开宣传。 但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1]38号),对私募市场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该文件也对私募基金定义进行了细化,称为“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的行为”明确列为监管重点。
从监管角度来说,只要是存在“非公开募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就应当认定为“阳光私募”,就必须遵守相应规范要求。
当前我国对于“公募”的监管体系相对完善,但对于“私募”的监管还在不断完善和细化中。“阳光私募”也处于监管的试点阶段并伴随监管体系的建设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