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刑几个月?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院最新司法解释,对于醉驾入刑已经有了调整,不再是“一律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而是区分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岁的老年人,应当宣告缓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宣告无罪:
(一)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以犯罪论处的;
(二)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分子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的;
(四)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强奸妇女多人、奸淫幼女、嫖娼的;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多人的;
(三)殴打报复警察或威胁他人的;
(四)在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六)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七)明知是不具备安全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机动车辆的;
(八)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机动车辆而驾驶机动车辆的;
(九)严重超载驾驶的;
(十)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