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贷款用途监管?
楼主好,很高兴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您。 首先,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它的根本职责就是盈利和规避风险。所以任何金融业务都是围绕这两个目标开展的。从银行的视角看贷款业务的合规性主要是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二是业务是否具备合理的商业目的。
关于业务是否真实发生这个层面比较好理解,主要就是要准备相应的交易文件、合同来证明贷款的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相符。但需要注意一点是:这里的实际用途是指申请贷款时所约定的用途,而不是指最终的实际用途。
举例说明:甲向乙借款100万用来购买丙公司发行的股票,约定借款期限2年,利率6%。在借款期间内,甲将购买的股票全数卖出,所得资金用于归还借款本息。那么从表面上看,这笔借款的用途发生了变化,但实际上还是符合最初借款目的的(即:购买股票),只是中途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交易没有完成而已。所以,此时贷款依然属于合法有效的状态,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还款付息。 但如果甲以同样一笔钱购买了丁公司的债券并一直持有到期满,获得利息收入30万元。然后以该笔收入归还之前所借的100万元,同时支付银行利息5万元。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变成了获取利息收入,实际上却是通过改变借款用途的方式达到减少银行利息支出的目的(因为借款期间获得了高于银行规定利率的收益)。这种改变借款用途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资金用途挪用,违反银行的审核原则,一旦发生,银行可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而且要承担罚息等违约责任。
所以,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到,避免银行贷款用途被监管的关键在于:在借款之初就明确告诉银行自己的真实用途是什么,不要玩“猫腻”,否则最终可能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