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指儿童?
“儿童”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儿童”泛指处于人生早期阶段的个体;狭义的“儿童”特指处于青春期以前的未成年人。 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的定义是: “儿童系指出生于1980年及此后任何年份的公民。” 该定义将出生日期作为划分儿童与成年人的重要标准。
我国法律中的“儿童”也是指未成年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年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儿童。至于不满10周岁的孩子当然更是儿童了。
需要说明的是,儿童(未成年人)不是一个年龄阶段或特定的生理发育时期,而是一个法定的身份。无论身高、体重如何,无论是否满14岁或者16岁,不论进入青春发育期的早晚,只要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就是儿童/未成年人。
在部分国家,将出生日期作为划分儿童与成年人的界线。例如,法国将出生于5月1日之后的个人认定为成年人而将之前的认定为儿童。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则以生日在11月1日之后的人为成年人,之前的人为儿童。
一些国家以13岁、15岁等年龄作为区分的界线。如在英国,被定义为儿童的是年龄在13岁以下的任何人;而在澳大利亚,所有未满17岁的公民都被赋予儿童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