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困人员交几金?
上海的“三困”对象是指低收入、无就业、重残或患重大疾病的困难人群。 “四困”人口中增加了无业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人群,并统称为“无业(待业)、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其享受的救助内容除了保障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外,还增加了一项内容——“基本生活用品和特殊就医交通凭证”。 同时,政策中还首次提及了“过渡性救助”的概念,即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救助。
据称,目前上海已经建立了市、区县两级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各类困难群众享受到相应的救助待遇。 根据上海市2014年发布的《上海市城镇低保职工生活保障标准》规定,上海城镇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城镇“三无”人员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期满后,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每月600元的低保待遇;外地来沪人员持有《居住证》期间,在享受本市城乡低保和“三无”人员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可申请综合救助,享受每月600元的救助补助。 而根据《上海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一般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每季度进行调整一次。2013年1月至6月,上海市政府对农村低保标准进行了六次适时调整,由上年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