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贷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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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由于借款人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如果借款人在与贷款人重新协商时,未就变更合同的容达成协议,在该种情形下,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合同,视为违约,将要支付违约金。比如以下情形:

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后,未按照银行规定的时间去办理合同公证和保险等手续,经过银行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没有完成办理手续的,即视为违约;在签订合同时因为种种原因而更改了身份证,没有将更改后的身份证及时给银行提供,经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提交,即视为违约;用房屋作抵押的,未按要求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交贷款人收押,在规定期限内仍未交存,即视为违约。

另外,借款人如果出现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也应该在转让行为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在上述情况下,如果贷款人不同意该转让行为并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的,则应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贷款本息还清,否则,视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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