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约定表决权吗?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有明确的规定,符合《公司法》规定就是有效的,但是股东之间可以就公司管理和运营中一些具体的问题进行约定。 对于提问所提到的“股份公司的章程里可不可以不设定具体的议事程序和投票方式”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可以的,但这样做存在很大的风险——当出现章程规定以外的情形时,股东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公司经营将陷入僵局(参见《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而当涉及对公司以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议题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的时候,由于章程没有设定相应的流程,股东的权益很有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如果题主提到的这家公司实际运作过程中已经遇到章程规定以外的情况,建议尽快修改章程、制定新的议事规则。
对于题主担心新设公司因人数太多导致决策效率低下的问题,其实可以在章程中加以解决。首先,可以通过设定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方式,避免董事会必须每一次都提交所有事项给股东会决定而导致的效率低下;其次,可以通过设置关联交易公示要求和审批权限,防止个别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事实上,任何一个公司从设立伊始,股东们就会考虑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这些问题和方案就体现在公司章程当中。好的章程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们在未来的日子里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