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何如此难维权?
我今年也遇到了非常糟心的房地产纠纷问题,所以也有点感同身受吧……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老家县城在修高铁站,需要拆迁,我家的房子也在拆迁范围内。因为之前没有协商好补偿款事宜,所以还没有拆。但是,开发商已经在我们家后面建好了临时围墙(用砖和钢管堆起来的那种),并且种上了树。 这个行为属于违法占地吗?可以要求赔偿吗?怎么索赔呢?(我们去找过当地有关部门,他们推脱让找法院,法院又说应该找国土局……就这样踢来踢去)
后来没办法,我就自己找到国土部网站,按照网上说的步骤做了(其实就复制了相关法条、盖了章、拍了照片)发了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过去,让开发商自行拆除。结果他们真的找了相关部门过来要求协调…… 最后的结果是,他们让我们走司法程序(意思是让起诉他们),而且态度极其恶劣,说我们是“刁民”(真是谢谢呐)。
1.我发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合法合规吗?会有法律效力吗?(我是以县国土资源局名义发的,盖了公章)
2.如果走司法途径,我的胜算大不大?要不要请律师?(实在没钱请律师)
3.如果要拆迁,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房顶有钢架结构,可以做仓库用;后面有菜地,可以种蔬菜;周边有邻居,可以作证)
4.如果不拆,让他们把违法占用的土地还给老百姓,可能吗?(据说已经种植了树,建了围墙) 如果大家有好的建议或者想法,欢迎与我沟通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