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算不算建筑主体?
《住宅室内设计与装修规范》规定,外墙的装饰层应该是由建筑主体承担负荷。 什么是“建筑主体”呢? “建筑主体”一词,并不是法律术语或者建筑行业术语。按照日常表达意思来说,“建筑主体”应该是指承重结构(梁、板、柱)等,这些结构通常由混凝土或砖石砌筑而成。 判断阳台是否属于建筑主体,关键在于阳台是否由上述构件构成。
1. 如果阳台本身是承重结构的一部分,那么显然属于建筑主体;
2. 如果阳台并非承重结构,而类似于阁楼、阳光房之类的(非承重结构),则不属于建筑主体范围。 在实际鉴定中,一般通过结构施工图中的图纸标注或者构件名称进行判断,若图集中标注为“框架结构中的悬挑阳台”,即为建筑主体;反之,则为非建筑主体。
根据上述规范条文,对于你说的那种情况,阳台上的隔墙属于非承重墙,该部分墙体拆除后应恢复至原设计位置,不能直接拆除。 但是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形下,即便不是承重墙,也必须予以保留:
1. 结构安全受影响;
2. 相邻墙体有联系,无法单独拆除。 根据《住宅室内设计与装修施工规范》第6.5.3条规定: 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以及涉及水平载荷的重要构件时,应对原结构和安全状况进行鉴定,并经有关技术机构审核确认。 所以如果要对非承重墙进行拆除,也应经相关结构安全认定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