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权是什么意思?
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是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存贷款结算,汇兑,保险,信托,证券,黄金买卖,外汇和有关的外汇管理,乃至财务、会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都是金融活动或金融工具。狭义的金融一般单指银行业。因此金融股权就是广义或狭义的金融的股权,即广义或狭义的金融的产权。
所谓金融股权融资,是指将金融机构(包括新设或重组的)的资本或资产作为出资,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和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也可以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允许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并取得该金融机构的股权(即相应股东地位)的融资行为。金融股权融资是一种间接融资形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股份(即金融股权)有更具体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股份采取股票形式。股票是证明股东(即金融股权持有人)按其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商业银行的股票,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向银监会申请。经银监会审查符合要求的,准予公开发行。商业银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在公开发行时经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可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发行股票,但优先股只能在该特别行政区发行,商业银行由此可以募集到港元或澳门元为计价单位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股票不得以高于其面值发行;商业银行的发起人、认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缴清其认缴的股份;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任何经济组织兼职和从事营业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