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贷款后果会怎么样?
不还贷款,银行一般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追偿:
1、银行进行电话、信函催收,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提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只要银行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索要欠款的通知,并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则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通知并知道诉讼时效中断时重新计算。
2、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要求法院判令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责任偿还欠款。
3、在获得法院胜诉判决后,或者在获得支付令后,若借款人和担保人仍不还款,银行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土地、车辆、股票/基金、工资收入、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