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属于非标资产吗?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特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因此,债券属于标准化债权资产。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以及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的标准化票据、证券化贷款等纳入"债券"科目核算的资产。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等分化,可交易。以簿记建档或招标方式非公开发行,发行与存续期间有2个(含)以上合格投资者,以票面金额为单位,发行金额不低于10亿元,最小申购、投标单位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单个合格投资者持有量不超过该期债券发行量的30%。
2、信息披露充分。发行文件对发行金额、期限、本息偿付安排、投资风险、持有人会议机制、受托管理人机制等有充分揭示,对信息披露频率、内容、方式等有明确安排。
3、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债券市场登记托管机构集中登记、独立托管。
4、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上市或挂牌机构、发行销售机构有进行相应交易的部门和人员。鼓励发行采用担保、增信、信托安排等方式,提升债券信用等级。
5、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