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函单位有哪些?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深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主要职能: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深圳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年度计划;衔接协调各级计划安排;指导监督市统计工作。
2、深圳市教育局 主要职责:拟订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3、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原深圳市信息产业办公室) 主要职能:组织制定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培育壮大新型电信运营企业;指导和推动全市信息化工程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互联网出版物的审查监管;管理电子信息产品和信息技术人才资源。
4、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主要职责:统筹管理全市外经贸工作;参与制订全市外经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市场准入;审核和管理进出口商品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配额;依法监督管理加工贸易业务;负责组织有关国际经贸会议和经贸代表团出访事项。
5、深圳市财政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市级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和监督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管以及财政资金的调度和使用;管理和运用国债资金;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建设投资、市级基本建设资金、专项资金;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拨款和结(决)算的审定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检查财政收支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有关工作。
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人才交流服务市场和劳务市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秩序;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7、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主要职责:统一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8、深圳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职责: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与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测绘和其他专项测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