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基金发改委备案吗?
2017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7〕45号),首次提出“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随后在2018年,又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政部令第92号)。这两个文件是规范金融行业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其中,第92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的原则,其中包括“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市场导向原则”等;第四十四条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中进行,包括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及其各级子公司、各级所属企业以及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目前,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交易主要在中央层面开展,由国务院批准或授权的部门、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侵占、划转、挪用、收购或者处置他人出资的企业资产,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当然,政府投资基金作为产业引导基金的一种表现形式,其资金来源大多为国有的资金,因此对于其设立及运作的合规性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