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认购失败的原因?
首先,简单说一下基金认购与申购。 基金发行可以分为首发和增发。基金的首发又称为“基金募集”或者“基金发行”,从基金管理公司到证券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出售的过程;而基金增发则是已经上市后的基金,在进行规模扩大或减少的操作。无论是基金发行还是基金增发,都是采用发行券的形式向社会投资者销售,这类似于股票的发行方式。只不过在基金市场上,这种方式被叫做发行。
而与之相对应的,将买基金的行为称为申购。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依法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买卖行为提供必要的服务并作出相应安排。我们在购买基金时,实际上就是向基金管理人购买了其管理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其次,再说说认购失败的几种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基金认购失败的情况包括:
(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少于其在募集期内提交的认购申请所对应基金份额数;
(二)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由于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成立:
1. 到期不能交付认购资金或提交认购单的金额及号码有误;
2. 违反信托契约或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条件;
3. 期限届满,不足部分予以撤销;
4. 其他不能成立的情形。
(三)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超过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况,我们可以理解为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对投资者的资金进行了保管,确保所有认购申请的基金份额在规定时间能够安全地交给投资者手中。对于上述第二种情形,一般是因为投资者的资金未能在有效期内到账,导致认购申请没有成功。对于上述第三种情形,其实是非常少见的,一般来说,除非是基金管理人失误,否则不会出现。这是因为在交易过程中,基金的认购价格是以数量单位进行计算的。每一单位对应的基金资产价值,是恒定的,不会出现一部分投资者购买的基金份额多了,而导致整体资产的净值下降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形,往往是由于基金的管理人在计算基金的单位价值时出现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