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多长时间归档?
评估机构完成评估业务后,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按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业务准则的要求,及时对工作底稿、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形成评估档案,并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规定和约定妥善管理。
如果委托人提出在评估机构完成评估业务形成评估档案后,将相关档案借出,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分支机构不得向委托人提供。但出现以下情形的除外:
一、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需要查阅的;
二、需要查阅的部门和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查阅需求函件、被查阅评估档案的委托方或者评估报告使用方的授权书等证明身份和目的的文件、材料。属于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就评估报告进行监督检查的,或者属于司法部门或者依法设立的仲裁庭向资产评估机构调取评估档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询。
三、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评估档案的保存期不少于十五年。重要档案应当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