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员工股份吗?
“回购”这个词其实不太准确,应该叫做“增加员工持有股票份额”。 很多公司都会采取这种方式来激励员工,尤其对于一些刚成立不久还处于扩张阶段的新公司来说,资金流稳定但不足以支撑大规模发放股权激励,此时通过增加核心员工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而非直接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能够较好地满足员工的激励需求。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采取增发股份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的。 首先是因为资本市场的限制。虽然理论上来说,只要没有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且经过法定程序,公司都可以自行决定增资方案,但是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股东们要增加注册资本(尤其是增加注册资本中的实收资本部分)都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通知债权人;
其次,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还需要经全体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公司都无法轻易增加注册资本。 另一个限制因素是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除了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特殊行业外,原则上注册资本只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即可,并不需要实际缴纳到位(即便不缴纳,也不会因此被吊销执照)。这就导致了尽管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金总额,但是需要额外承担一笔工商变更的费用。对于节省成本的角度而言,显然不是最优选。 在上述两个前提条件下,加上必要的程序安排,公司的确可以采取增加员工持股比例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由于信息相对封闭,又缺乏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为了防止出现控股股东利用实际控制地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法律要求股东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