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和猴的生肖婚姻般配吗?
属相合婚是传统的婚姻习俗之一,最早见于西汉《大戴礼记》“子午卯酉俱全,男女顺命,天地乾坤。”到了唐代,《大唐开元礼》明确规定:“凡嫁娶之道,必由尊长,不得擅合;若违此诏,子孙永绝。”宋元以后,民间广泛流传十二生肖,并用来作为婚配对象的选择标准之一。 那么,到底什么是“相冲”“相合”呢?我们首先来看“相冲”。
12地支依次排列,两两相配,形成六对关系——子丑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未午合,其中前三个组合为三合,后两个为六合。每一组合中,一阳一阴,动静不同,但五行性质相同,因此称为“和顺”。
然而,凡事都具有两面性。阴阳相济,则相生相克;动静有常,则冲和之力旺盛。在冲和之力下,万事万物都可以得到生长、发展和完善,自然界四季循环也是如此。 但人是万物之灵,具有主观意识,可以自行选择配偶。如果仅以八字中的地支来论,人与大自然一样,是被动接受组合的,这样的婚姻又怎会如意呢? 所以,人们在实践中总结出“相冲”的另一种情况——“刑冲破害”。
“刑”有互犯之意,如子午冲,辰戌冲等。“破”即克,有“破家”之意。“害”即危害,这里有“陷害、加害”的意思。以上三者均属于主动行为。因为人的意志是可以改变事物的自然属性的。 这种“三刑”、“三冲”的现象确实存在,也是客观的。不过,这里的冲、刑、害并非绝对的。正如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冲”有“冲和”的一面,同样,人的“冲”也有“对冲”与“互补”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夫妻虽然地支相刑或相冲,却恩爱有加,相濡以沫,白头到老;而有的人虽然天干相合,支神相合,却是表面假笑,背后捅刀,形同陌路。这又是为何? 其实,地支相刑、相冲只是八字中的一部分,全面分析,结合其他干支的作用,结果可能截然相反。所以,单凭“相冲”就断定婚姻不美满,是非常片面的。
再来看“相合”。 天地之间,阴阳交错,万事万物皆有两面性。“相合”也一样,既有正面作用,又有负面效果。 “相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暗合”,一种是“明合”。
“暗合”没有明显的冲撞,它是在暗中进行的,如同偷香窃玉,不知不觉。“暗合”多主情愫悄生,情难自禁。 “明合”则是光明正大的接触,大家心领神会,一拍即合。
无论是“暗合”还是“明合”,只要相处愉快,感情稳定,自然是佳偶天成。但如果一方强行迎合,势必会损害自身的健康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