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行业的保函是什么?
建安行业保函是指承包人(申请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在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由银行(担保人)依据约定向发包人(受益人)保证承担一定金额的给付责任或特定义务的书面保证承诺。保函的作用除了作为担保工具以促使工程的顺利进行外,也用作工程预付款、质量、留滞金、维修等用途。在国际上,由于工程项目的造价高、周期长、风险大,各种保函在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中被广泛采用。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履约担保,就承包人一方而言,通常是指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保证正确、完全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义务的保证行为。同时,为了保证承包人将来正确履行合同,发包人往往会要求承包人在提供该保证行为之时,向有资质的银行(担保人)申请开具履约保函作为担保。
履约保函与常见的其他保函相比有以下不同之处,
首先,该履约保函是为承包人的行为负责。在承包人无能力、无诚意履行工程合同义务时,由担保人代替承包人承担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由于承包人违约而应对发包人赔偿的损失。因此,保函开立的依据是双方间的基础合同,且只有基础合同得以履行的条件成就时,受益人和非承包人的第三方才能够主张相关权利。
其次,保函申请人、担保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第一责任。如前所述,如承包人切实履行合同,则首先应当承担合同履行义务的是申请人,而担保人只有在申请人不履行义务、受益人提出请求时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由担保人的资信地位和合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所决定,也符合担保法的原理。
再次,履约保函的内容,是由委托保证人与担保人协商后确定,受益人对保函内容无决定权。如受益人提出保函内容的变更要求,应首先向委托保证人提出,委托保证人在获得担保人同意后方可做出修改决定。
另外,保函的有效期往往与基础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结合,即保函有效期的届满是以基础合同按约履行完毕为依据,只要未到达合同履行完毕的条件,保函并不必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