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产受保护吗?
保护。
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其固有财产或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等,因此信托财产在银行有独立的账户,完全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也相互独立于不同委托人的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
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三是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以及受托人固有财产的债务。因此,信托财产是独立于受托人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之外的财产,与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及银行等的其他财产相隔离,也不与该信托投资公司以及银行等其他客户的财产相混淆,具有完全独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得被强制执行,也不得被查封、冻结和扣划。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保护受益人利益的直接制度保障,有利于受益人权益和信托财产的安全,也是信托业务区别于其他金融业务的本质特征之一,使信托的本息收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