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定义产业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做了界定,即“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第2条)。 从法律角度讲,所谓产业基金,就是指以从事特定产业投资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发行的基金产品(或信托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 我国目前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基金,是专门投资于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基金。
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根据是否采取公募形式,可分为公募型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型创业投资基金; 根据资金投向,可分为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 根据设立目的,可分为融资担保基金、创业发展基金、上市推广基金等; 根据管理方式,可分为托管式创业投资基金和管理人负责式的创业投资基金等…… 其中,基于出资者的不同,可分为政府出资创办的基金与市场募集成立的基金。
由于本回答只涉及立法问题,因此在这里我们仅讨论按照是否政府出资设立的标准对创业投资基金进行的分类。 事实上,无论采用哪种划分方法,结果都是一致的——创业投资基金必然带有明显的政府干预色彩。因为无论是种子基金、天使基金,还是风险投资基金,其在资金募集过程中都要受到政府的政策和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在具体项目的选择上也要得到政府的批准或认可。 但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投资基金中的“创”字意味着这些基金更偏重于创新行业和投资早期项目,这些特征决定了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发挥的是资源配置功能。同时,由于这类基金的杠杆作用明显,因此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够满足政府财政预算的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国的创业投基金是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设立和发展起来的,但国外的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是指专门为投资者获取高收益、通过承担高风险来实现财富增值的投资机构,其重点在于“投资”,而非对中小企业的“孵化”和帮助。严格来说,我国的创业资本属于一种兼具金融和产业属性的特殊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