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是基金吗?
简单的说,基金就是“委托人把资金交给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运作,并按协议支付收益”; 信托则是“委托人把资金交给受托人(一般为基金公司),由受托人投资,并按协议分配收益或处置资产”。 所以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基金的主体应该是“基金公司”,而信托的主体则是“受托人”。 但是,在中国目前情况下,两者都可以是“基金公司”或者“机构投资者”。这是因为我国的基金市场还在发展中,还不完善,所以出现了一些创新的东西——即通过基金公司作为受托人,成立集合信托计划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或投资项目。这虽然符合信托的本源,但是与国际上一般的做法是有区别的。
还有一个概念需要明确,就是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所谓的“资产管理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开展的以实现财富管理、信用增进、投资银行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业务。除了上述提到的信托和基金的区别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区别在于监管机构的不同。 目前的“资管新规”中,对于各类不同的资产管理业务都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并在相关机构和部门的监管之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