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协会谁给开资?
保险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费。会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由会员大会决定。会员缴纳会费是为参与协会活动和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而应付出的代价,不缴纳会费的会员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购买服务所获得的报酬及政府奖励。
三、接受有关部门或者会员单位的资助或者捐赠,用于为政府、行业和社会服务,或者专项用于召开会议、组织论坛、编印刊物、资料等,不得挪作他用。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者服务的收入。包括依法开展调解、公证、宣传、培训、咨询、信息等工作的收入。
五、利息。由本会的存款等收入产生。
六、其他合法收入。上述收入须在法律和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取得。
保险行业协会的经费支出包括:
一、为实现协会职能在本国内组织召开会议、组织考察、开展表彰等活动的费用及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开支。
二、根据章程、协议和有关规定开展各种活动的费用,包括调解、公证、宣传出版、培训、咨询、信息、技术装备费及法律、财务等项支出。
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支出。
四、支付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的报酬以及其他杂项费用。
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须定期向会员大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