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供销社改制后叫什么?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是2015年9月30日,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由“上海市供销合作社”更名而来。 (一)成立时间 1950年6月24日,上海市举行第一次供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宣告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正式诞生。
(二)成立背景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经济十分困难。为适应有计划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于1950年开始酝酿组建国营商业体系,同时着手改造旧上海工商业。1950年6月,市委召开第一次工业会议,提出对旧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计划和步骤。
1950年7月18日至22日,市工商联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讨论并通过了《上海市工商联章程》和《开展生产自救的决定》等文件。按照章程规定,由工商界人士组成本市工商界的全权代表机关——上海市工商联,并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
1950年8月1日,上海市工商界召开全市职工大会,传达贯彻市政府颁发的《关于接管私营企业的指示》和精神。会后,市工商联合会开始接管旧上海的私营企业。
(三)组织结构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设办公厅、财务处、组织宣教处、人力资源处、发展指导处、安全保卫处。下辖10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信息中心、财务中心、教育中心、研究所、报社、出版社、培训中心、审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以及上海供销学校。
(四)主要职能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作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实施统一规划、统筹资源、协同运作,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坚持政企分开、社企分开,落实为农服务责任,培育和发展城乡市场,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满足农民生产的需要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完善联合合作制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富民;加强党对供销社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统一战线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发展共识和力量,团结广大社员和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现代供销合作集团。 主要职责如下: (五)领导班子 韩舜:党组书记、理事长,主持市供销合作总社全面工作。 徐晶: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负责监事会工作。 潘炜华: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分管组织宣传教育、人事劳动、综合治理等工作。 祝洪兴: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分管财务管理、基建、审计工作。 马长林: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