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第一志愿什么意思?
“第一志愿”是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学校、第一专业为准的志愿,它是在国家公布的招生计划里面公布的院校和专业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在填报时应当详细了解该校的有关信息和实际情况以及该专业的培养特点等内容后慎重填报,一旦被录取则不能退档调剂到其它院校或专业去就读了。
但是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当考生的档案在正式投档前就被招生院校提前提取的时候,那么这样的考生就被称为“自愿生”,这种“自愿生”一般都是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如身体原因)而不能进入所报考的院校进行正常录取的考生,这类考生被招生院校预录取的专业和原高考志愿一致,但毕业院校却不一样。
一般来说,这些院校的招生简章里都会说明有此类情况的,所以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注意查看目标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免误报而失去被录取的机会。 下面以北京大学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章程》为例来看一下关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吧! 北京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章程部分节选如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大学。学校代码:10001;简称“北大”。
第三条 办学地点及校区分布: 北京大学本部现分为三个校区:北京大学校本部、燕园校区、昌平校区(医学部)。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教育。
第五条 办学类型:高等学校。
第六条 招生范围:分省分配招生计划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侨联合招生、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全国各省市考生及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考生;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海外华人华侨及外籍学生。
第七条 招生专业(方向):除已公布的文科类、理科类本科专业外,我校还设有社会科学学部和理学学部等,下设54个院系及专业(含学科方向)。具体专业详见当年《北京大学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学制:各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医学类专业基本学制五年。特殊专业或人才选拔方式的学制由相关学院确定并公布。
第九条 在满足学校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各院系可根据专业需要设置专业方向,并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和北京招办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经各省级招办核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量的80%。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学校将依据有关省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认可其加分政策;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认可其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语种要求:除英语、德语、日语以外,其他语种不设外语课程。
第十六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海洋与海洋技术专业要求色弱不得报考,生物科学专业的部分专业方向对色弱有严格要求,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生物科学专业(含生命科学学院的生命科学专业、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的分析科学与技术专业)2016年招生宣传材料》,其他具体要求参见所报专业的专业介绍和入学后的教学安排。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学习过程中涉及到解剖学方面的知识,故只招收无肢体残疾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