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税区有什么意义?
首先,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和海关监管业务两方面解释一下上海的保税仓库和出口加工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先说国际货运代理的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4号)的规定,所有货物分为21类97章,其中,属于进出境保税货物的共有125个项下货物,这些商品进入保税仓库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和通关手续,只要按规定如实填报进口货样申报单或出口货样申报单进行备案即可,具体可查阅商务部网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规定中的“保税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外生产;或者供非居民使用的货物。也就是说,除上述两类外,其他形式的都是不能做保税处理的。在上海港,除了洋山保税港区以外,其他的码头是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保税功能的。而洋山保税港区的设立,主要目的就是作为国际中转集拼基地,通过不同运输方式的组合,实现海、空进出口贸易的最大化。对于一般的外贸公司来说,想要开展保税功能,只能申请设立在洋山保税港区。
第二点要说明的是,根据现行法规,同一进口商在同一海关辖区从事代理业务的,可以经营其自有仓储设施,也可以经营其他的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但是,同一进口商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从事代理业务和使用相同的仓单、出库单。
现在来说,绝大多数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是兼营报关行,有自营的报关行也有代理报关的。这里就需要谈到关于报关的问题了。目前,我国的报关制度采取登记注册制和许可制。即,只有经过海关核准登记的报关单位才有资格办理报关业务,实施许可制的范畴包括: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场所状况、业务范围、报关员情况等内容。而从事代理业务的报关单位还应当提供委托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那么,有了保税区仓库就可以不用办理许可了吗?答案是否定。因为这里的“保税仓库”不是指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宁波出口加工区、厦门海峡两岸贸易中心、上海浦东机场进口航空器零部件保税仓库等)而是指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进出口商品保税物流中心(简称“进料加工中心”)和出口加工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0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海关批准设立的国家指定口岸的进口商品保税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区不属于海关监管区域范围,但应当接受海关监督。此类园区虽然拥有保税仓库的功能,但不属于海关特准监管的区域,不享有海关特准的监管待遇。换句话说,就是在这种园区内经营的进出口企业一样要照章纳税,只是其采购的原料可以享受保税的待遇而已。